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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2-29  浏览次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137号)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现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在学校报名网站完成报名环节,并已经审核通过的考生于11月20日8时—11月23日16时登陆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如缺少证件,禁止进入考场。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3日

地点:沈阳考点: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庄河考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大连考区:大连财经学院

具体考试地点、教室及时间安排请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及纪律要求

1、A类:

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语文一张卷100分、数学一张卷100分,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题目在试卷上进行作答的形式,满分100分。

2、B类、C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题目在试卷上进行作答的形式,满分100分。内容主要为考核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专业认识五个方面内容。

3、纪律要求:本次考试等同于高考,如有替考、携带通讯设备、抄袭作弊、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等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将终止该生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涉及违法的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视为弃考。

四、考试成绩公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2、成绩复核时间:成绩公布后两日内。

3、录取时间:2019年11月底。

4、录取办法:

在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录取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11月底(具体以录取结果报省招办时间为准)。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录取备案时间

2019年12月上旬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招生咨询电话:024-31679945 、9946、9948

网址:http://www.syucu.edu.cn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