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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02-29  浏览次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20.5:1;专任教师56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76.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518.2元;图书82.9万册,生均图书71.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2.学校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具体专业设置说明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82801

建筑学

5

4-7年

理/文

工学

25000

2

082802

城乡规划

5

4-7年

理/文

工学

25000

3

082803

风景园林

4

3-6年

理/文

工学

25000

4

081001

土木工程

4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0

5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0

6

081201

测绘工程

4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0

7

082901